当前位置: 首页 > 新闻动态 > 网络推广

海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聘岗位合同工简章,赶紧来看看

作者:网络 浏览: 发布日期:2026-01-17
[导读]:注意! 注意! 注意! 新的招聘考试来了! 赶紧看具体公告 海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合同工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,经海宁市编委会办公室、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

注意!

注意!

注意!

新的招聘考试来了!

赶紧看具体公告

海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合同工招聘简章

因工作需要,经海宁市编委会办公室、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,海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现招聘非编制人员合同工1名。来自公众的立场。具体事项如下:

一、报名时间、地点

报名时间:2017年10月18日至10月20日,上午8:30-11:30,下午2:00-5:00。

报名地点:海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11楼1112办公室(海州西路89号)。

2、招聘职位

1名合同工。

三、招聘条件

(一)遵守法律法规,作风正派,身体健康,吃苦耐劳,责任心强,热爱本职工作。

(2)大专及以上学历,专业不限。

(三)海宁市户籍,18-40周岁(1976年10月20日至1999年10月20日期间出生)。

四、招聘及聘用办法

(一)资格审查

报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学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,同时提供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两张,并填写《海宁市非编制岗位合同工招聘表》 (现场收集)。

(二)考试

1、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笔试总分100分,内容为公文写作。笔试结束后,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: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。面试内容为综合知识,面试总分为100分,及格分数为60分。面试结束后,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%计算综合成绩,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: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(综合成绩相同时,以笔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)。如果总分低于60分,申请人将不被录取。

2、某招聘职位应聘人数低于招聘计划人数三倍的,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。

(三)体检及检查

体检和检查由海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组织实施。体检按照人社部印发的《关于修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的

通知》和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》执行保、国家卫生计生委、国家公务员局(人社部发〔2016〕140号)执行。体检时间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。未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体检的申请人,视为放弃体检。体检结束后,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查。

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认为不适合就业的,或未办理就业手续而放弃就业资格的,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填报。到总分。

(四)就业情况

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。逾期未报到者,视为自动放弃。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,实行试用期制度。试用期满后,考核不合格的,劳动合同终止。

招聘流程相关信息在海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网站(网址:)上公布。届时考生可以上网查询。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《浙江省人事考试考生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(见浙人社保管理局〔2011〕79号)执行。

本公告未尽事宜,由海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。

免责声明:转载请注明出处:http://m.jing-feng.com.cn/news/103467.html

扫一扫高效沟通

多一份参考总有益处

免费领取网站策划SEO优化策划方案

请填写下方表单,我们会尽快与您联系
感谢您的咨询,我们会尽快给您回复!